甘肃关于恢复暂停交易企业产品交易资格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公示期:2024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期内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申诉质疑,所有申诉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自2024年6月27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具体结果通过招采子系统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280、2909193
监督电话:0931-8127072(甘肃省医保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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