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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药品信息(第二批)

www.ChinaMedevice.cn  2024-06-11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管理子系统”)内挂网药品信息的准确性,现进行第二批药品信息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6月8日至13日。
 
  二、公示情况说明
 
  1.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转换系数与药品代码对应贯标转换系数不一致。如有与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转换系数匹配的医保代码,可通过申诉提交对应的药品代码,核实无误后将按照正确的药品代码予以更新;如无与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转换系数匹配的医保代码,可通过申诉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将对相关信息核实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2.无对应药品代码。根据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信息,未匹配到对应药品代码的药品,请通过申诉提交对应的药品代码或者相关的情况说明,将对相关信息核实后进行下一步处理。
 
  3.公示期间无申投诉的药品,将在公示结束后按照药品代码及对应的贯标药品信息对招采管理子系统的药品信息予以更新。
 
  三、申投诉
 
  如对药品ID、医保编码与价格匹配等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陆“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结算”-“工作台”-“公示区”-“专项公示”-“第二批药品信息公示”-“进入”找到相应药品,点击“发起申投诉”。
 
  企业在“药品采购管理-申投诉管理”中查看申投诉内容及回复,被投诉企业须在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视同认可投诉;投诉企业须在被投诉企业回复3个工作日内对回复做出是否接受的判断,否则,视同接受回复。
 
  企业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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