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项行政文书电子化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国家药监局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1日起,对医疗器械不予注册、注册申请终止审查、说明书更改不予同意等行政文书实行电子化,申请人可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办件”查询。以上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5月3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全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杭州召开(2024-05-27)
-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等3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05-20)
- 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东部片区)座谈会召开(2024-05-20)
- 《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公告》解读(2024-05-14)
- 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公告(2024-05-13)
- 国家药监局关于批准注册292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2024-05-10)
- 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病人监护仪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2024-04-29)
- 欧盟对中国医疗器械采购启动调查 中方回应(2024-04-25)
- 天津成立高端医疗器械创新研究院 启动创新转化产业化公共平台(2024-04-25)
- 丽江市人民医院普通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