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珠海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N2024-043
项目名称:珠海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0,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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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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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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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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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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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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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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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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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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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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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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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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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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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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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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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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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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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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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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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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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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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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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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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呼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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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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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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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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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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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人民医院有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出具投标函。
(3)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按规定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许可证书复印件:1)供应商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2)若供应商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为非医疗器械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10分钟登陆平台做好准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康宁路79号
联系方式:0756-2114973、0756-215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0756-2897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
电 话:0756-2897761
珠海正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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