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展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保局牵头组织的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开展输注泵协议采购量相关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一)竞价单元内按中选排名顺序及中选依据,按不同比例梯度分配医疗机构基础协议采购量,该比例与80%之间差额以及与未中选产品的80%共同形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
(二)剩余量分配原则:(1)机械泵和电子泵Ⅰ:由医疗机构在同一竞价单元内在排名前80%的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分配;(2)电子泵Ⅱ:医疗机构需求量≥100个的,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该竞价单元除最后一名外的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需求量<100个的,可不按上述方式分量,即医院需求量的80%作为协议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主选择。
三、确定流程
(一)确认方式
本次工作依托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各医疗机构登录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与报量系统一致。如忘记账号和密码,可联系浙江省相关工作人员(电话0571-86409297)。
(二)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系统进入“协议采购量管理”栏目,对本单位相关类别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完成确认后,各医疗机构需导出并打印汇总表(汇总表由系统内自动生成),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于2024年3月27日17时前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版文件。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24年3月14日9时—3月27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10-55528891
业务咨询:0571-86409297
技术咨询:0571-86401953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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