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青海公布短缺(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第十批)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www.ChinaMedevice.cn  2024-03-12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药品,也可按挂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确认后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4年3月13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4年3月11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