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福建公示2023年11月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增补

www.ChinaMedevice.cn  2024-01-10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92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要求,结合2023年11月企业申报情况,经专家论证,现将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增补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16日。请企业持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11月拟新增给药途径及过评药品阳光采购目录增补资审通过产品名单”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
 
  后续,我省将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增补目录进行公开询价,询价通知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官网信息。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1月9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