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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示2023年11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清单

www.ChinaMedevice.cn  2023-12-26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3〕36号)的工作要求,以及《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30号)相关规定,现将11月份符合备案采购规定的药品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公告通知”栏下载“2023年11月符合备案采购规定药品”进行查看。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并于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投)诉”模块提交。企业申投诉应依法依规在公示期内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恶意投诉的企业将按照《福建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联系方式:0591-8727937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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