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做好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和《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
(三)申报方式: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新招采子系统进行相关药品申报。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挂网交易或产品库已有数据的药品企业无需重新申报,其中未生效的药品请企业按要求维护后提交送审并及时留意审核结果,确保截止时间前产品审核状态为“生效中”(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
二、其他事项
(二)竞价药品: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其中,已在省平台挂网的竞价药品的挂网价格高于竞价报价的,2024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竞价报价。
(三)调出目录药品:此前属于谈判药品现调出2023年目录的挂网药品,2024年1月1日起挂网方式将调整为挂网议价采购。
(四)相关药品配送关系维护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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