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3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公告
相关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参与。有关事宜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申报范围为《辽宁省2023年度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请相关企业严格按照产品范围进行申报,务必不要申报未纳入本次范围的药品。
二、总体安排
本次挂网采购工作共分以下几个阶段:企业注册报名、企业网上填报信息、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公示、价格信息公示、申诉处理、结果公布等,在此期间,我们将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陆续发布有关公告、通知和公示信息,相关企业一定要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响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投标企业要求
由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行申报,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可视同上市许可持有人参与报名,其他经营企业不能参与。投标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提交《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能在挂网采购活动中严格履行承诺书中相关承诺;
2.参加本次短缺药品挂网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对药品的质量负责,能够提供充足货源、保障药品供应,满足医药机构用药需求。
四、产品申报
1.申报方式
投标企业需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无用户名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辽宁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投标企业操作手册》(附件2),报名时需选择“2023年短缺药品”项目。企业需申报和维护的信息分为企业基础信息(仅新注册企业需维护)和产品基础信息(含价格信息)两部分,均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采购方式说明
(1)对于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信息达到3个及以上省份且申报企业自愿承诺以全国最低价作为辽宁省挂网采购价格的产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价格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采购。
(2)对于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信息达到3个及以上省份但申报企业未承诺以全国最低价作为辽宁省挂网采购价格的产品、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信息不足3个省份的产品,开展撮合议价。
五、价格信息采集说明
1.价格信息采集范围为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包括本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所有包装的价格)。
2.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优先采集有实际交易的最低价,如在该省份无实际交易则采集该省份省级统一的采购价(中标价、挂网价)或医疗机构据此开展议价的省级统一的最高限价。企业自报价、国家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省、市集采采购机构公布作为挂网价的除外)不纳入采集范围。药交所模式入市交易价、省级招标采购机构与企业协议保密价格省份的价格由投标企业自行选择是否申报。
3.如果被当地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宣布废止的价格信息不予采集(以当地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告为准)。
4.药品价格信息采集时段为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六、时间安排
报名和信息维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七、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24-2344811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附件2:《辽宁省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投标企业操作手册》.pdf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4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辽宁关于开展2023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2023-11-24)
- 国家药监局持续推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2023-11-23)
- 青海公示短缺(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第七批)企业申报信息(2023-11-15)
- 上海关于公示2023年8月部分短缺药全国平均价的公告(2023-11-02)
- 上海公示2023年8月部分短缺药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11-02)
- 青海公布短缺(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第六批)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2023-10-27)
- 青海公示短缺(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第六批)企业申报信息(2023-10-18)
- 青海公布短缺(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第五批)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2023-09-27)
- 上海关于公示2023年7月部分短缺药全国平均价的公告(2023-09-22)
- 青海公示短缺(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第五批)企业申报信息(2023-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