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医保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企业:
近期,一些地方医保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反映称,医疗机构采购的部分药品和医用耗材,存在线上采购价格高于线下采购价格问题,因为一些企业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医疗机构通过招采子系统线上议价、议价成功的也必须线下采购,线上采购的不予降价。针对各地反映的问题,现就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应在全国统一的平台开展。2023年10月16日起,全区已全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有关企业已在招采子系统实现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所需按规定通过招采子系统线上采购配备使用。
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议价采购应在招采子系统完成。我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规定,医疗机构可与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在相关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价格基础上进行议价。议价应在招采子系统上完成,议价结果仅限议价的医疗机构、企业知晓,其他医疗机构及企业无法查询。
三、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实际交易价格不作为调整挂网价格的依据。医疗机构按议价结果与相关企业签订、履行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实际交易价格不对外公布、不作为调整企业挂网价格的参照依据。
四、按信用评价制度对坚持要求医疗机构线下采购才予降价的企业从严评价。对相关企业要求医疗机构进行线下采购的,医疗机构可在招采子系统直接投诉或向辖区医保部门报告。各级医保部门可通过约谈、提醒告诫、公示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相关企业整改不及时、不解决、不配合的,自治区医保部门及集采机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从严给予评价,并按规定公布评价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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