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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www.ChinaMedevice.cn  2023-11-09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印发的《关于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65号)要求,现就落实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等事宜通知如下:
 
  建立配送关系
 
  2023年11月10日前,中选企业按供应清单将中选药品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建立。操作路径:“药品采购管理”--“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关系管理(按片区)或者配送关系管理(按产品)”。
 
  执行中选结果
 
  (一)2023年11月10日,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将按中选品种供应清单统一进行挂网、价格调整和带量采购身份标识,中选企业无需操作。相关品种供应清单见附件1。
 
  (二)2023年11月15日起,全省参加全国中成药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全国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
 
  (三)中选企业相关品种供应清单外药品予以暂停交易,相关品种暂停交易药品清单见附件2。
 
  与省集采重合品种
 
  供应清单外全国中成药集采与山东省第三批药品(中成药专项)集中带量采购重合的品种,若中选价格低于我省集采中选价格10%及以上,于2023年11月10日前按全国中成药集采中选价格由中选企业自主调整我省集采中选价格。操作路径:“药品采购管理”--“挂网价格动态调整”--“挂网价格下调(价格联动)”。
 
  其他事宜
 
  1.签订购销合同请关注后续通知。
 
  2.中选企业查询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明细。操作路径:“供应监测”--“药品带量采购监管”--“供应企业采购进度分析”--选择带量采购项目“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首年度”。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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