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医院皮肤毛发观察仪公开招标公告
皮肤毛发观察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S-20231105001
项目名称:皮肤毛发观察仪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皮肤毛发观察仪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单位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准备两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医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0415-3872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明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51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史晓倩0415-2130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晓倩
电 话: 0415-213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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