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示、公布第八批国家组织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1)和《关于严格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要求“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18条‘中选药品挂网价格确定’的规定,已在我省药品和医药耗材招采子系统挂网的非主供非备供药品应严格按要求调整价格,不得随意撤网”。为做好我省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公示、公布部分第八批国家组织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信息。
一、公示、公布内容和时间
(一)公示内容。纳入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申报情况,具体信息,请登录江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5:00。
(二)公布内容。前期已公示无异议的及我省非中非备产品补充申报价格符合要求的部分纳入第八批国家带量采购江西地区非中选药品。
二、申诉材料提交方式
1.对于公示信息(包括药品统一编码)有异议的,请登录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选择 “药品交易结算”—“业务办理”— 申诉“其他事项”,提交相关材料。
2.国采第八批我省非主供非备供产品、国家药监局认可的原研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非中选产品提交非中选价格申报函的,选择“药品交易结算”—“非中选药价格申报”提交价格申报函。
三、其他
根据企业提交的价格申报材料,符合价格要求的产品进行限价管理,医疗机构与企业实行网上议价采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挂网限价。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申报价格、各省集中采购价格和原研参比制剂及过评药品价格,对挂网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791-88130800
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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