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产品信息与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匹配工作有关问题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中产品匹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匹配国家医保分类代码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具体匹配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个CODE中包含多个规格型号的问题。
按照一个CODE对应一个医保分类代码27位码,因此单个CODE内只能包含一个规格型号。如存在单个CODE中包含多个规格型号的情形,相应企业需要向我中心申请保留一个规格型号,并于2023年10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jlsggzyqxc@163.com。邮件标题请标明“单个CODE保留一个规格型号+企业名称”字样,具体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交易库和备选库调整的问题。
新增组件拆分或原有组件拆分后,相关组件如符合备选库调整到交易库条件的,系统将按照相应规定自行调整到交易库。新增组件拆分或原有组件拆分后,已在交易库的组件不符合交易库条件的,系统将按照相应规定自动调整到备选库。
三、组件建立配送关系的问题。
拆分后的新增组件进入交易库后,需要生产企业重新与配送企业设置配送关系。原有组件仍沿用原有的配送关系。
四、涉及日常业务办理的问题。
目前,拆分后的新增组件暂未纳入交易系统,因此暂无法开展有关日常业务的办理工作。待拆分后的新增组件进入交易库后,即可按照日常业务流程办理。原有组件可继续按照日常业务流程规定办理。
五、未匹配医保分类代码的问题。
当前,除《关于开展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匹配国家医保分类代码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外,仍有部分企业未完成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匹配。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10月20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完成相应匹配工作。在时间节点内,无任何理由仍未进行医保分类代码匹配的企业和产品,我们将进行通报,直至撤网处理。目前未完成匹配国家医保分类代码的企业及具体产品详见附件2。
六、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在具体工作中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邮件:jlsggzyqxc@163.com
联系电话:0431-81866951、81866952、81862985。
附件:1.单个CODE保留一个规格型号申请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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