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相关新政策,现将我省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八批国家集采”)相关药品挂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范围为第八批国家集采非甘肃中选(备供及第二备供)的同通用名药品,集采品种未增补的残缺规格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内容
申报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挂网申报材料,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挂网。未按要求进行申报或未申报的,不予(取消)挂网。
(一)国家集采非甘肃中选(备供及第二备供)的其他中选药品。由生产企业自愿申报,仅提供价格申报信息一览表。
(二)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包括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和其他同通用名药品,由企业自愿申报。已在甘肃挂网的,仅提供价格申报信息一览表;未在甘肃挂网的,提供价格申报信息一览表和药品资质材料。
三、申报价格和挂网目录
目前我省药品采购价即为医保支付标准,企业需按照我省国家集采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政策申报价格,未中选的同品种不同规格药品,其申报价按照国家差比价规则与中选规格进行差比。根据申报价格情况分别纳入带量目录的中选(备供)药品、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高价非中选药品三个子目录,高于全国有效最低价申报的取消(不予)挂网。申报价格低于全国有效最低价的,企业可申请价格保护,不作为其他省份价格联动依据。
(一)国家集采非甘肃中选(备供及第二备供)的其他中选药品。按照国家中选价格申报的,纳入带量目录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不能按国家中选价申报的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申报,纳入带量目录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
(二)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按照不高于全国有效最低价申报,未过评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过评药品挂网最低价。不高于我省集采中选价申报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价格适宜非中选药品子目录;高于我省集采中选价申报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纳入带量目录高价非中选药品子目录。当同规格过评药品挂网数量满3家时,原则上不再保留未过评药品挂网资格。
四、申报受理
企业按照申报要求提交价格申报信息一览表(模板见附件2)以及必要的企业产品资质材料。
(一)资质材料
企业资质:境内企业无需提供;所有境外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在中国大陆设立或指定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代表机构或企业法人的最新授权书。
产品资质:药品注册批件、药品检验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二)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第八批国家集采所有材料合成1个PDF后报送至受理邮箱(gansuypzb@163.com),文件名格式为“第八批国采+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同时上传“价格申报信息一览表”xls版,未按规定上传资料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五、联系方式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0931-2909383、2909381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附件:1.第八批国家集采相关药品申报目录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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