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河北关于公示独家药品的通知

www.ChinaMedevice.cn  2023-07-31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补充完善药品挂网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医采〔2022〕1号)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
 
  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1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
 
  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选择“独家通用名药品”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7月28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