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两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河南省牵头的十六省(区、兵团)和江西省牵头的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工作,我中心拟开展十六省(区、兵团)(河南省牵头)和十六省(市、区)联盟(江西省牵头)两批次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河南省牵头十六省(区、兵团)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
(二)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详见附件2)。
(三)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备供情况表(详见附件3)。
二、资质审核及信息申报
(一)用户名密码申领和新增药品目录
参加本次申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代理商如申请账号或新增药品目录的,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7月12日前,发送账号或药品目录申请材料至jlggzyypc@163.com电子邮箱。账号申请及新增药品目录的申请材料详见《吉林省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办事流程(试行)》(2022年11月30日)通知要求。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企业账号领取资料或新增药品目录 -企业名称”。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二)资质更新维护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须于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 维护企业信息、药品信息以及《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已经完成信息维护并审核通过的药品,有信息更新的,需重新维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如申报的药品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的,则参照日常信息变更要求立即进行变更。
各企业必须于2023年7月12日16时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药品申报表(详见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同时制作一份excel版的药品申报表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中选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按照实际中选省份组织项目名称填写申报表,确保信息无误后发出,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申报表药品属性一列请按照实际选择“原研制药品、参比制剂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普通仿制药”中一种属性填写,用于平台标识。同时符合多个属性的,按前一种属性填报。
三、价格申报
(一)河南省牵头十六省(区、兵团)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二)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按照中选价格进行申报。
(三)江西省牵头十六省(市、区)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备供的药品,按照备供价格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执行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38、81866900、81866937、81866909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4.药品申报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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