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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仿制药品(2023年度第二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

www.ChinaMedevice.cn  2023-07-04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仿制药品(通过国家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挂网采购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等,现将本次仿制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有关说明如下:
 
  一、申诉问题处理
 
  对于申诉问题已作出处理决定,请相关企业登录平台内进行查看。
 
  二、价格确认
 
  (一)需确认价格的药品
 
  根据相关挂网规则,中心梳理出以下两类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附件2)并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价格,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确认。
 
  1.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不同包装间的价格应符合差比价关系(就低调整)。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调整价格的,不予挂网。
 
  2.通用名已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申报价格不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的,需降价至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方可挂网,否则不予挂网。
 
  (二)价格确认方式
 
  对于上述两类药品,相关企业可在2023年7月9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不予挂网。
 
  附件: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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