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仿制药品(2023年度第二批)审核结果和价格确认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21〕32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仿制药品(通过国家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挂网采购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等,现将本次仿制药品审核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有关说明如下:
一、申诉问题处理
对于申诉问题已作出处理决定,请相关企业登录平台内进行查看。
二、价格确认
(一)需确认价格的药品
根据相关挂网规则,中心梳理出以下两类需进行价格确认的药品(附件2)并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价格,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确认。
1.同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不同包装间的价格应符合差比价关系(就低调整)。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调整价格的,不予挂网。
2.通用名已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目录的药品,申报价格不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的,需降价至符合对应批次梯度降价标准方可挂网,否则不予挂网。
(二)价格确认方式
对于上述两类药品,相关企业可在2023年7月9日24:00前进行价格确认,具体操作方式为: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选择【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操作的药品按主动放弃处理,不予挂网。
附件: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3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浙江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1类新药挂网采购(四十三)(2023-06-29)
- 过评药品不得提价挂网,仿制药市场加速洗牌(2023-06-29)
- 青海公布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仿制药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2023-06-27)
- 国家药监局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六十九批)(2023-06-27)
- 浙江过评仿制药和1类新药挂网采购信息梳理结果的公示(四十三)(2023-06-21)
- 青海公示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仿制药企业申报信息(2023-06-15)
- 青海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仿制药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2023-06-07)
- 黑龙江2023年第一批过评仿制药原研药参比制剂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挂网工作(2023-06-07)
- 辽宁仿制药品挂网采购(2023年第二批)资料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2023-06-06)
- 浙江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1类新药挂网采购(四十二)(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