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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第二季度药品挂网采购价格信息申报工作

www.ChinaMedevice.cn  2023-05-09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省平台2023年第二季度药品挂网采购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平台报名生效的药品(此前已申报过价格的药品除外)。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17:30时止。
 
  三、申报方式
 
  价格信息申报采用系统填报方式,请企业使用CA登录省平台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药品数据源价格申报-2023年第二季度药品挂网采购价格申报”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四、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价格申报内容包括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和《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1.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截至2023年5月7日(含)前全国其他省(区、市)正在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挂网)价格。
 
  2.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截至2023年5月7日(含)前在广州平台的最低交易(采购)价格。
 
  3.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截至2023年5月7日(含)前在深圳平台的最低交易(采购)价格。
 
  4.《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请企业下载《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被授权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药品数据源价格申报-2023年第二季度药品挂网采购价格申报-申报明细列表”进行上传。上述承诺函的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本次价格申报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的企业,其相关报名产品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药品挂网采购的资格。
 
  (二)请企业按照系统每个具体产品给出的“申报单位”进行价格填报,如申报单位与中标(挂网)价格的单位不一致的,请自行换算后再进行填报,中标(挂网)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
 
  (三)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但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须填报该药品不同包装规格(含未在省平台报名的包装规格)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格。
 
  (四)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原则上按过评后的价格进行申报。
 
  (五)鼓励企业参照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自主申报价格。
 
  (六)已报名生效药品如未进行价格申报的(即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和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均为空白),视为相关产品无上述价格。
 
  (七)请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停止接收企业的价格申报信息。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八)请企业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申报价格信息,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漏报、瞒报价格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记录及信用评级,并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属于“直接挂网采购”范围的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该部分产品后续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直接挂网,请相关企业留意交易系统挂网产品信息。
 
  (二)此前已有拟挂网价格的产品,其涉及的多包装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该部分产品后续将导入价格确认系统,请相关企业留意价格确认系统的产品信息。
 
  (三)根据《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5号)和《公告》等文件相关规定,省平台挂网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同剂型同规格药品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无挂网采购资格,该部分涉及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
 
  (四)根据《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和《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属于集采范围但未报名或未报价的产品无挂网采购资格,该部分涉及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
 
  (五)根据《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属于集采范围但未报名的产品(在报名截止之日后首次获得批件的药品除外)无挂网采购资格,该部分涉及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
 
  (六)上述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的产品明细表详见交易系统首页。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药品价格申报操作手册
 
  2.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3.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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