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开展刺五加注射液竞价挂网的公告
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现就刺五加注射液竞价挂网工作公告如下。
一、挂网品种
刺五加注射液(20ml)。
二、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三、挂网周期
挂网周期自公布结果实际执行日起1年。
四、申报资格
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本文件所称的代理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管理规定,取得我国药品注册证书的境外持有人依法指定,代表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申报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指定的总代理)依法发生变更的,申报主体随之变更。
五、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确保在挂网周期内足量稳定供应我省医疗机构。
2.申报企业应遵守《民法典》《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申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被我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无申报资格(已修复的除外)。申报药品被我省依据《甘肃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取消新一轮药品集采资格的,无申报资格。原我省挂网撤废不足1年的药品无申报资格。
4.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视为同一企业,同品种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参与申报。
5.申报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
6.截止申报之日,未在甘肃省平台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不接受其申报。
六、报价规则
1.企业报价不得高于本企业同品种我省正在执行的实际采购价。
2.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按照1支(瓶)价格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
3.报价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4.本次挂网不考虑包装材料差异,不考虑冻干粉针、溶媒结晶粉针与小容量注射剂的差异;大容量注射剂按照主药含量报价,挂网后按照差比价规则折算挂网价。
5.为确保竞价充分,对企业报价和挂网价格进行保密,不对外公布。
七、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3 年5月12日(周五)下午15时 00分至16 时00 分。
申报信息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周五)下午16时30分至17时00 分。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七开标厅。
八、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的构成和装订顺序
1.申报材料构成如下(每页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
(2)药品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2)。
(3)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单独封装)。
(4)企业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5)药品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注册批件、药检报告、说明书等)。
2.申报材料装订
申报企业应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列出“申报材料目录”。
九、申报材料递交
(一)申报材料的封装和标记
1.被授权人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后,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企业应将申报信息一览表(附件3)装入信封,并在封面上标注“申报信息一览表”字样,封口处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
3.申报企业应将申报材料封入信封,并在封面上标注“申报材料”字样,封口处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
4.如果信封密封不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报材料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由此造成申报材料提前启封的后果,由申报企业承担。
(二)申报截止时间
1.申报企业在规定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申报材料。
2.不接受在申报截止时间后的任何申报。
3.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后,申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
十、拟挂网企业确定
1.符合申报资格和报价要求的企业中,经采购主体代表确认后,报价最低的1家企业确定为挂网企业,其他已挂网的予以撤网,未挂网的不予挂网。
2.如报价相同时,均予以挂网。
3.如申报产品质量标准不同时,不同质量标准的最低报价均确定为挂网企业,如价格差异较大时由采购主体代表确定挂网企业。
4.为保障临床供应和价格稳定,挂网价格在挂网周期内不再进行联动,企业主动申请降价的除外。
十一、挂网结果公示及公布
拟中选结果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或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公布挂网结果。
十二、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医药采购处
地址及乘车线路: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乘坐115路车到高新区报业大厦站向南50米处或53路车报业大厦站向南200米处,112路车到三易花园向北200米处)
业务受理与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3、2909381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药品申报企业承诺函
3.申报信息一览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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