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隆安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www.ChinaMedevice.cn  2023-05-0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隆安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3-J1-230016-GXXFD
 
  项目名称:隆安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货物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血液透析滤过机
5
1.可以进行血液透析、单纯超滤、序贯透析、在线血液透析滤过和在线血液透析治疗。
2.具有声光报警提示功能,3种颜色的报警指示灯。报警音除了蜂鸣音外,可以选择多种音乐作为报警提示音。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1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全部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3.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人民医院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西路25号
 
  联系方式:林主任 0771-6530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芬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通泰路64-18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3835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71-3835833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