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示部分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
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4月6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耗材业务受理-日常申请-公示期申诉)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企业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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