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浙江医用耗材生产(供应)企业解除配送关系事项的公示

www.ChinaMedevice.cn  2023-03-21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有关生产(供应)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省药械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三流合一”医用耗材采购新平台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药采〔2018〕11号)等精神,现对前期收到的解除配送关系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内容、格式自拟;无异议的将于公示期后予以删除,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1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