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7号)有关部署要求,我省将于2023年3月15日起正式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首年协议
请各有关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我中心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进入“集中品种采购-创建合同-从约定量创建-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在系统内创建协议(具体操作手册可从系统首页下载),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品种。
二、其他事项
(一)未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协商采购后,也应及时通过医用耗材交易系统签订购销合同,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相应地市医保部门。
(二)各企业还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8号)内有关“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要求,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医保耗材标准编码(以下简称国家医保代码)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以下简称UDI编码)为准,分别校对、更新、增补相关产品对应的27位国家医保代码和UDI编码信息。
(三)目前我省推进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请相关企业根据约定采购量做好备货工作,确保我省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三)如需咨询数字证书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4008301330,或者联系QQ 40083013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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