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示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产品价格调整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产品价格调整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47号)的要求,相关企业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申报,现将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产品价格调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3月14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受理-日常申请-公示期申诉)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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