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
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2022〕4号),《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1-1)》相关要求,为确保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现就医疗机构填报续签需求量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主体
参加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二、填报原则
医疗机构直接填报续签需求量,各医疗机构对各中选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续签需求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允许续签需求量在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的不同中选产品间调整。
三、填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各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续签需求量。如续签需求量低于同企业同产品系统类别上年度协议采购总量,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报理由,由相关医保部门进行审核。报量期间,系统内提供上年度协议采购量、年最大供货量、上年度实际采购量(依据截至1月31日的实际采购量折算的年实际采购量)等数据供医疗机构参考。如续签需求总量高于中选产品全国的年最大供货量,企业无法完全供应的,按比例调整,无法供应部分医疗机构可选择其他中选产品。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请医疗机构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时—8日17时。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3年2月28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山西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2023-02-27)
- 四川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2023-02-09)
- 湖北开展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骨科创伤三类医用耗材集采非中选产品价格申报(2023-02-08)
- 甘肃填报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年最大供货量(2023-02-06)
- 安徽再次公示新申报挂网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省级联盟创伤类带量采购中选产品(2022-12-20)
- 安徽新申报挂网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省级联盟创伤类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2022-11-28)
- 安徽开展未挂网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和省级联盟创伤类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申报维护工作(2022-11-18)
-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数据迁移相 关工作(2022-11-11)
- 湖北关于人工关节非中选产品信息申报延期的温馨提醒(2022-08-29)
- 湖北重新申报人工关节非中选产品信息(2022-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