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示符合撤网条件药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25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拟撤销挂网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至2月10日17:00。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8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江西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撤销挂网的通知(2023-02-03)
- 江苏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医用耗材的通知(2023-01-29)
- 江西关于公示部分医用耗材撤销挂网的通知(2023-01-11)
- 江苏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药品的通知(2023-01-11)
- 江苏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医用耗材的通知(2023-01-11)
- 江苏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药品的通知(2022-12-20)
- 陕西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撤销挂网的通知(2022-12-14)
- 江西公示部分医用耗材撤销挂网的通知(2022-12-12)
- 江苏关于公示拟撤销挂网药品的通知(2022-11-29)
- 江苏关于公示部分拟撤销挂网疫苗的通知(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