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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示部分医用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变更相关信息

www.ChinaMedevice.cn  2023-02-08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中国药典》(2020年版)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为方便医疗机构采购挂网药品器械,经研究,现将部分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变更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申(投)诉,药品相关企业进入“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申报系统--申(投)诉管理--申(投)诉”,勾选资质变更服务事项,选择涉及产品,按证明材料要求上传相应资质,点击“保存并提交”;器械相关企业可将申投诉材料发至电子邮箱:hbybcgzx@163.com。公示无异议后将在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上变更相关信息,信息变更后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由现企业承担。具体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0日
 
  受理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电  话:0311-66906539
 
  附件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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