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协 议签订工作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接续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填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量内中选产品采购操作程序
(一)登录平台
1.登录网址: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集中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
2.登录方式: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直接使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账号登录。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可参照《关于医用耗材基础类业务办理事项变更的通知》(川药招〔2021〕75号)要求办理。
(二)建立配送关系
1.中选企业以市(州)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中选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参加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2.配送企业对中选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配送区域,原则上不得再修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3.医疗机构根据前期填报的协议采购量,在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并分配合同采购量。医疗机构分配的合同采购量一旦确认,原则上不得再修改,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三)合同签订顺序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在省药械采购平台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和签章分为两步,均按相同的顺序【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5日。各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完成三方配送关系确认和协议的签订工作。因无CA数字证书需线下签订合同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
执行时间:全省统一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
三方协议签订期间,原专区的相关挂网产品暂无法交易,请相关医药机构提前做好备货安排,保障临床供应。
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四、工作要求
做好建立配送关系工作是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顺利落地的重要环节,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配送关系建立工作按要求顺利完成。
各市(州)医保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区域的有关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配送关系的建立以及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配送关系的勾选确认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进行入院配送其供应清单产品,不得设置任何条件增加中选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负担,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的建立和三方协议的签订,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
附件:1、生产企业操作手册.docx
2、配送企业操作手册.docx
3、医疗机构操作手册.doc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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