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2023年第一批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等事宜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一、药品价格调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企业主动申请降价的13个药品(见附件1)予以公布,调整价格自2023年1月11起执行。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调回原挂网价,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承诺按全国最低价或某一较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申报企业要按照甘肃省药品采购平台的相关交易规则,及时做好医疗机构的采购及议价应答,确保临床使用。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二、取消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更昔洛韦挂网资格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取消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更昔洛韦中选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公告》相关要求,2023年1月11日起取消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更昔洛韦在我省挂网的3个品规交易资格,见附件2,请医疗机构选择其他企业该品种采购。
三、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909268。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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