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药、罕见病药成为2022国家医保谈判重点
为期四天的2022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1月8日在北京落幕,本次医保谈判的药品数量多,其中不乏抗癌药、罕见病药等创新类药物,以及新冠治疗药物,谈判的最终结果有望于近期公布。
相比于前两年,参与本次医保谈判的药品数量明显增多,共有343种药品通过形式审查,包括目录外新增品种药198个,目录内续约品种药145个。为期四天的谈判中,首日侧重抗病毒、呼吸类、麻醉类药品;6日侧重心血管、骨科及免疫疾病类药品;7日的重点集中于罕见病和肿瘤领域,是本次谈判的重点之一;最后一天的谈判则以中成药为主。
今年国家医保谈判首创的两个新规则备受关注。其中, “简易续约”是指协议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同时满足独家药品、本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预算200%等5项条件的药品,可以进行简易续约。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助于简化谈判流程,提高续约效率。而“非独家药品竞价”则是指药品通过竞价纳入药品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这就意味着,如果某一家参与“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药企报价更低,其他药企也会以低价进入医保。
抗癌药、罕见病药是本次医保谈判的重点,有6款PD-1抗肿瘤药、19款罕见病用药参与谈判。专家表示,近年来,越来越多创新类药物参与医保谈判,一方面能让更多人尽早能够用上好药,另一方面也要考虑留出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研发。
对于广受关注的新冠治疗药物,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8日表示,进入谈判的3种药物,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谈判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达600余种。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日前已明确,对新冠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近期各地医保部门也结合当地情况,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力做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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