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纳入临时短缺挂网采购的通知(五)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纳入临时短缺挂网采购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纳入临时短缺挂网采购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医疗机构和企业申请,现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临时纳入平台挂网采购(详见附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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